通知公告

    通知公告

    当前位置: 学校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    宁夏师范大学补充货物、服务、工程采购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

    2025年04月17日 08:10 点击:[]

     


     

    根据学校货物、服务、工程招标代理工作需要,为确保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质量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,具体事宜如下:

    一、比选方式

    采取参选文件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(详见附件)。

    二、比选数量

    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数量为总投标数量的70%(四舍五入),最终确定不大于16家招标代理机构。

    三、服务期限

    三年,合同一年一签。

    四、资格条件

    (一)具有政府采购相关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
    (二)在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。

    (三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    (四)具有履行代理招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
    (五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
    (六)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。

    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  (八)已签署代理协议的机构不再参与此次比选。

    申请单位递交的比选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、真实准确,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,一经查实后,将取消其参选资格,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。

    五、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

   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,请于2025417日—422日(法定公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(北京时间),填写比选代理机构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963094889@qq.com进行报名。报名成功后学校将以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。

    注:比选代理机构报名表详见附件,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报名的代理机构,材料将不予接收。

    六、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

    递交截止时间:2025042519时(北京时间,以邮戳时间为准)

    递交方式:邮寄,不接受现场递交

    邮编:756099

    收件人:赵老师

    收件人联系电话:0954-207944115809695995

    收件地址: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(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区学院路)

    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
    宁夏师范大学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
    八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    人:赵老师

    联系电话:0954-207944115809695995 

     

    附件:比选代理机构报名相关材料

     


    宁夏师范大学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2025417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

     

   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

   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。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。